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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《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》5月起施行
作者: 2010-04-20 15:15:36 浏览:67
信息来源:大河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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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河南全省4.5万家公共机构9万多辆公车,一天的油耗大约567万元。加上水、电、气、暖各项开支,公共机构每年消耗的资源细算起来,大得惊人。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孙长江说,2009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期间,全省公共机构4.5万余家、干部职工约520万人参与节能体验,9万余辆公车停开一天,仅这一天,节约用电约400万度,节约用水约25万吨,节约用油约90万升,折合人民币约846万元。《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经省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,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实施后效果怎样,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监督。

    建立用电巡视检查制度

    现象:一些机关单位,长明灯、长流水、长待机等浪费现象较为严重;利用办公电话吹牛聊天、出门不关灯、空调温度设置不按国家要求执行等现象也较为普遍。

    《办法》规定:公共机构必须加强日常办公用电的管理,减少空调、计算机、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,及时关闭用电设备,建立用电巡视检查制度。电梯系统也必须实行智能化控制,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、楼层和时间。

    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,充分利用自然通风,除特定用途外,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,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。

    公务车节假日封存

    现象:违规配备专车、公车私用、公车资源浪费及公车燃油、修理开支管理不严是我省公车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也是社会各界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。

    《办法》规定:对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,严格控制车辆保有数量;公务用车应当优先选用低能耗、低污染、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,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;制定公务用车登记制度,禁止非公务用途使用车辆,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、定车定点加油、定点维修等制度。要严格执行车辆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,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油奖励制度,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,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、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。

    8种行为要受处分

    现象:原有的考核奖惩机制尚未将节能降耗与评先创优、选拔任用干部和绩效奖惩有机结合起来,以至于不能提高节能工作的积极性,工作效率低下。

    《办法》规定: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。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,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。

    有以下8种行为之一的,公共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给予处分:未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;未实行能源消费分户、分类、分项计量,并未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的;未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、能源消费状况报告制度和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的;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的;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,未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的;未按规定进行能源审计的;开工建设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公共机构建设项目,或以节能改造的名义改建、扩建办公用房和进行超标准装修的,以及拒绝、阻碍节能监督检查的。

    节能接受社会监督

    现象:公共机构涉及单位多、领域广、难度大,在监督制约上还存在“盲点”,特别是既有合理性又有隐蔽性的职务消费,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督。

    《办法》规定: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,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。

  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,并及时调查处理。违反本《办法》逾期不改正的,不仅要予以通报,还要对公共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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